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江大学学生救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长江大学学生救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荆州三个大学生为救两名小学生溺水身亡,给我们什么启示?
1.没有救人常识(主要指救助溺水人员)不要脑袋一热就去救人,救不到可能只是其一,更严重的让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2.当爸当妈的就负点责任,别让小孩子去河边玩,没有管不住的孩子,只有偷懒的家长。
3.学校一定要定期宣讲下河游泳的危害,禁止游泳,尤其是夏天。
4.支持去帮助救助其他人,但不是一味鼓励盲目去救助。
5.正确的方法是先报警,然后呼救,寻找周围的其他的群众,找解释的木棍。向溺水人员投掷漂浮物(不要对溺水人员造成伤害)。如游泳圈等。
6.小孩该挨打,家长该挨骂。
7.节哀
不值得,不要问社会,无非你们就是想宣传做好事,给自己无知无畏和无作非为买单罢了,自己可以做危险的事情,反正有人救,不救我就骂死你,你问过三个大学生的家长没有,他们辛辛苦苦培养了二十年,没有孝敬父母,没有报效祖国,就这么淹死了,放弃了自己身负的重任就走了,这很负责任吗?你的父母未来怎么办呢,老了国家会养吗?被救孩子会养育你吗?恐怕连口水都捞不着喝吧!死在家里都没有人管,值得吗?不值。
被救孩子年龄还小,为什么会去水边,不就是家长没有做好榜样,没有监督好,他们的父母年龄还小,还可以再生育,死了虽然你可惜,但是比大学生那些父母好太多,他们不能生育了啊,如果是独生子女后面该怎么走啊,死了就不是大学生的问题,他们的家长也死了。
所以不要宣传救人了,先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救人,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首先,你去救人要具备救人的技能和经验,光有勇气是不行的,反而会害了自己,于事无补。有勇无能就不要逞强去救人,不是见死不救。还有,救人之后的结果就不一定是感谢,说不定还会说是你害的。我说自己救人二次的经历,也很奇怪,二次救人救得是同一家人,结果不一样。
我读初三的那年夏天,暴雨过后,小河水暴涨,水流喘急汹涌,我们几个差不多大的在河边抓鱼,忽听有人叫救人,有人落水里了,顺着叫声,看见河水急流里有人时沉时浮,顾不上多想,我们三个会游泳的就立刻跳进河水里,游过去,三个人一人抓住落水者的头发,一人抓手,一人抓脚,将落水者救起,一看才知道是邻居家的小孩,比我们小六七岁。我们冒死救了他,他奶奶起来不感谢我们,反而骂我们,说是我们把他推下水的,我们三个人什么没争,就走了,当时心里挺生气。
二十多年后,我十年都是租房住,那年,就租了当年我参加救起的他的房子,当时,他也结婚了,有一儿一女。有一天,听到门外有人叫救命,开门一看,他全身只穿一件短裤在地上爬向我,脸色惨白,浑身瘫软,我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他指了他家卫生间,叫我救他老婆,我丝毫不犹豫,冲到卫生间一看,他老婆昏倒在地,双眼翻白,我立刻抱起她,直往楼下冲去,跑到路边拦了一辆三轮车送到医院急救……她是煤气中毒,幸亏送救及时,活了下来,至今又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夫妻俩还一直没忘记我的救命之恩,见面总是很感谢我。
所以,自己能救人,我是一定会救,但自己救不了的,也无能为力,会想其它方法。
舍己救人的真实事例?
舍己救人真实事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些例子: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大学生在长江中救人,陈及时牺牲了,何东旭和方招也不幸牺牲。
2012年7月20日,在黄河滩救人的十八位英雄,其中有17位是河南济源人,他们平均年龄只有19岁,最小的是16岁。
2014年5月29日,***尔族青年艾尼·库尔利用一艘冲锋舟和绳索,在浊浪中救起4人。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爆炸事故,面对危险,消防员陈赛男主动请缨进入事故区域搜救。
这些事例都展现了人们舍己为人的精神,愿意为了拯救他人而冒险,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