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水牛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水牛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水牛鱼的家常做法?
1.牛鱼直接将内脏扒出去,用水冲洗干净就好了
2.鱼太大的话就中间切开,变成两半,比较好煎啊!在鱼身两面各划几刀,方便一会炖的时候容易入味
3.锅内放油烧热,将鱼身两面拍上干面粉,入油锅中两面炸至金***,捞出控油备用
4.拿一个小碗,放一大勺老抽,两大勺醋,一大勺白糖,少许料酒,调匀成调味汁备用
5.锅内留底油,油热后先下八角和花椒炸出香味,然后小辣椒,葱段姜片以及蒜瓣煸炒至浅***
6.放入炸好的鱼,然后倒入调好的料汁,迅速的盖上锅盖,焖一会,让鱼充分吸收葱姜以及料汁的味道(焖的时候不时的晃动一下锅子,防止鱼糊到锅底上)
7.打开锅盖,这时候刚才倒入锅内的料汁已经剩的很少了,倒入足够多的热水(水一定要没过鱼的全部)
8.大火将水烧开,水开后放适量盐,然后改成中火慢炖,(如果是大一些的鱼的话炖40分钟到一个小时)让鱼的每一个部分都充分的入味
9.鱼炖的差不多的时候打开锅盖,在炖一会,让最后剩下的汤汁变的浓稠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狈是一种传说级动物,也就是说在传说中存在的动物,狈前腿很短,需要搭在狼的身上才可以行走,故《太平广记》中如此记载: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没了狼的扶持,狈就不能行走了。
(题外话:“狼”中“贵族”哈士奇。)
狼狈为奸形容的是坏人窜通一起干坏事,狼与狈在一起,准是狈在出坏主意,狼只是一个执行者,故此才有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狈这个动物可能并不存在,因为就科学道理来说,大自然不会进化出这样的动物,而这个故事更像是一个寓言故事,而非现实。所以,有的人认为狈这个动物其实就是狼,是一只被捕猎猎人伤了前腿的狼,由于狼是群居动物,不会丢下自己同伴,故扶持伤狼行走。
而狼狈为奸这个成语之后还有一个成语叫狼狈不堪,形容狈在失去了狼的扶持、狼失去了狈的主意之后的困顿窘境。
总结:现实不存在狈这种动物,成语来自于寓言故事,狈在古籍中的描写多是前腿很短的样子,样貌似狼。
文/科幻船坞
图/源自网络,侵删
一家之言,欢迎您们的补充!
狼狈为奸的狼,是指被狼群中的领头公狼,驱逐出狼群的亚成体公狼。这样的单身小公狼,捕猎经验不太丰富,又没有狼群给予其帮助,也没有自己固定的领地,所以面临的生存挑战比较大。这样的单身小公狼,为了活得容易一些,就必须找个合适的搭档,一起捕猎!通常这样的单身小公狼,喜欢与狈做搭档,一同去捕猎!
狼狈为奸的狈,就是指正在养育幼崽的母獾。公獾只负责与母獾交配,不负责与母獾一同养育幼崽。母獾怀孕后,必须独自分娩,独自养育幼崽。
母獾养育幼崽期间,不能离窝太久,也不能离窝太远。如此一来,母獾养育幼崽期间,生存压力就非常大,也需要找一个搭档,一起去捕猎!
自然界很神奇,小公狼居然与母獾能达成合作协议,最终实现“狼狈为奸”。
据一位老猎人告诉我,小公狼嗅觉灵敏,通常能很顺利的找到,藏有幼獾的地洞。小公狼找到幼獾的藏身洞后,就在洞口的上风口上撒尿,然后离开。母獾如果有意合作,就会有狼尿边上撒尿。一天后,小公狼就会来检查,看看母獾是否有回应。如果母獾不愿合作,小公狼就会另寻搭档。如果母獾愿意合作,小公狼就会在獾洞口呆着,等待与母獾见面。
母獾与小公狼见面后,就会调情丶交配,但是这种异种交配不会有后代。一旦双方情投意合,母獾会就将前爪搭到小公狼的后背上,然后狼狈一起走着玩,这就算是达成了合作协议!
狼狈捕猎时,由狼去找兔子丶竹鼠丶老鼠窝,并且要确定窝内有幼崽,然后狼就通知狈一起去捕猎。
正式捕猎时,首先由狼担任警戒,由狈负责堵上多余的洞口。接下来,再由狈去挖洞***,而猎物将会从洞中跃上地面逃跑,不过会落入狼的口中。如此一来,狼将会获得从洞中逃出的猎物,而狈获得的猎物,就是洞中的幼兽!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野兽,长的像狼却不是狼,前腿短而后腿长,要依靠狼背着它才能活动。在传说中,狈经常给狼出鬼主意。在清代袁枚的《子不语》中,就有钱某赶集回来时遇到狼群,躲到草垛上 ,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怪兽,怪兽给狼出主意;从一端薅草,就在草垛要塌了时,有几个樵夫经过,听到钱某的呼救声上前赶走了狼,那个怪兽没跑了被人们抓住,带到村里的酒馆里做熟吃了。天下霸唱在《我的邻居是妖怪》中的《北大荒狼灾记》里也有来自西伯利亚的狼群在暴风雪中冲进农场,驻守的白旗、陆军、小地主朱向东和女知青尖果退进屯谷仓固守,狼群围住屯谷仓后,一只秃尾巴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长毛怪物,陆军认出那是狼群里的狼军师——狈,很快狼群就***取搭狼梯上房顶的办法,幸亏被及时发现,白旗等人迅速上了房顶,混战中来了一群野狗,在头狼和狈都被咬死后,剩下的狼逃走了。
虽然狈的传说不少,但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狈,沈石溪在《狼狈》中也写过狼狈为奸,偷走他养的猪,最后猎人们通过围猎捕获了狼和狈,结果法现所谓的狈就是一只断了两支前腿的母狼
狼狈为奸,我想知道有没有狈这一生物?长什么样子?
狼狈为奸,相信大家熊荣阴险狡诈的小团体时候会脱口而出的一个成语,但我们很清楚狼是一种什么动物,如果不知道直接参考一般中华田园犬也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但狈是一种什么动物,估计只能去古籍中参考了!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前腿特别短小,因此要和狼合作在狼背上快速奔走!但狈的智商极高,非常狡猾,狼群中有了狈作为军师,想要与狼群对抗,即使是高明的猎人也束手无策!最早有狈的记载是在《酉阳杂俎·广动植》中:“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絶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白话含义是:狼和狈是两种动物,狈的前脚非常短小,每次都需要骑狼背上才能行动,但《酉阳杂俎·广动植》记载的却是每次都骑两只狼,如果没有和狼一起就无法行动!因此称事情失败成为“狼狈”!
有几个狈来历的说法:
1.狈是狼群中基因突变的产物
2.狈是狼和杂交所产生的后代,但据说1000只狼和1000只狐狸才能产生一只狈!不过狼和狐狸之间存在生殖隔离,从未有案例表明两者可以生育成功!
3.狈是一种残疾的狼!
但历史上从未有捕获狈这种动物的记载,因此现代一般认为狈是一种残疾的狼,或者前腿被兽夹夹断的狼,而这个确实有真实案例:建国初期在东北猎杀到一只狈,但后来发现只是一只被夹断了前腿的母狼,背着其的是它的伴侣公狼,当时公狼放弃逃生而保护母狼,一直到被猎杀为止!确实这个故事令人唏嘘,但事实上表明,历史上记载的非常有可能就是这种可能,而当时限于技术限制未能猎杀或者捕获,那么以讹传讹进入古籍流传至今也就可以理解了!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小说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的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
请问一下,河北省清河县出现多人食用小龙虾中毒事件,是什么原因?
我只吃过一次小龙虾,是菜场买的,说出来你也不一定信,3块钱一斤,买了2斤多,回家自己烧的,吃过以后的第二天,手脚奇痒难忍,起了很多小水泡,过了好几天才好,从此,再也没有吃过小龙虾
在2010年7-8月间,某地曾出现30多人因吃小龙虾导致的横纹肌溶解症,当时***专门组织了一批专家去调查。 从病人的就餐情况分析,小龙虾的嫌疑非常大。但是经过对搜集到的样品进行全面检测,包括致病菌、重金属、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激素、***、藻类毒素等,均未发现异常。
最终这一***被定性为“哈夫病”。
所谓哈夫病,其实就是国际上对人在食用水产品后24小时内出现的不明原因的横纹肌溶解症的一个通称。疾病以肌肉疼痛和僵直起病,主要症状包括肌痛、肌肉僵硬及轻触疼、口干、呼吸疼、胸痛、恶心或呕吐后、大腿或全身麻木。所有病例均经过住院治疗,无死亡,平均住院时间为3天。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进食煮熟的水产品导致哈夫病的鱼类或贝类包括江鳕,鳝鱼,梭鱼,水牛鱼尤其是大口胭脂鱼,大西洋鲑鱼,淡水鲳鱼,和小龙虾等。这些水产品共同的特点是生活在沿海潟湖水域的淡水鱼贝类,小龙虾仅是可致病的食品之一。
对于致病因子的分析发现,涉事鱼中没有检出引起已知的很多食物中毒微生物和毒素。动物实验发现,用正己烷提取物注射到小鼠体内引发类似人类哈夫病样肌肉溶解状况,说明罪魁祸首是一种耐热、非极性脂溶性毒素。因此,引发病症的并非小龙虾本身的成分,而是生长在某些水域的小龙虾富集其他生物产生的一种毒素的结果。
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小龙虾并不是导致哈夫病的唯一食物,吃烹饪后的小龙虾也不能完全避免哈夫病。但是,万一中招也不必惊慌失措,及时去正规医院就诊就不会有事。只有极个别的重症患者才可能出现肾衰竭,此时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多数情况下,只需要补充水分、静养,一周以内就能痊愈,也没有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