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举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举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举人是什么官?
举人不是官职。
举人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初步具备入仕的资格。清代科举考试,童生通过县一级的考试,称为秀才,秀才参加省一级的考试,通过后叫举人,举人就成为了国家在编官员,享受俸禄。
一般举人无法直接做官,因为官员缺额没那么多。举人一般都是做吏,参加会试的路费有朝廷担负,家里的直系亲属还可以免杂役。举人参加中央会试,考取进士的究属少数,多数落选,而且多数举人连考几次仍然不能及第。为了给这些人以出头之日,即在连续三次以上落榜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授予官职。这一措施称为举人“大挑”。被挑的举人最高授知县,大部分担任地方学校教官。
考中举人之后,如果要去做官的话,一般也就是县丞,教谕之类的小官,如果运气很好,会被外派做县令。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
举人制度?
选举制度。其称始见于汉,因由各地官吏荐举,故名。后俗称举人。专指科举制度中应贡举考试的各科士人。隋、唐时为进士科由官府特别是州、县、馆、监送往尚书省参加礼部或吏部考试者。宋朝举人登科即授官,应试不合格者允许继续应举。未获士身,亦可免除丁役、身丁钱米; 曾赴礼部试者,犯徒以下公罪和杖以下私罪,许赎。明、清专指乡试取录者,有新中式、下第、坐监、署教和正榜、副榜之分。可于次年进京会试,亦可直接为官。
1、被推荐的人才。汉朝地方官郡国守相推举给朝廷的优秀人才称举人。清赵翼《陔余丛考·举人》:“汉时取士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国守相荐举,故谓之举人。”
2、考进士的人。唐宋两朝称入京应进士考者为举人。《陔余丛考·举人》:“唐宋举人又与前代异,前代举孝廉等,即为入仕之途。唐宋惟重进士一科,所谓举人者,不过由此可应进士试耳,故又谓举进士。”
3、考中乡试的人。明清两朝,考中乡试的人称举人。《明史·选举志二》:“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参看《清会典事例·礼部·举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举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举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